參加全國政協十四屆二次會議的全國政協委員、深圳市政協主席林潔向大會提交了關于加強數據資源開發利用的法律法規和制度機制建設的提案。林潔在提案中提出,當前,我國數據資源開發利用的頂層設計已初步建立,但仍面臨諸多法律和制度機制障礙,亟待加強數據資源開發利用的法律法規和制度機制建設。
數據作為新型生產要素,成為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關鍵動力。只有明確數據權屬關系,懸臂絞才能在數字經濟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過程中明確數據的所有、使用、管理、分配等權利,促進數字經濟健康、安全、可持續發展。
當前,盡管有數據政策確認了數據權益,但是在全國性立法層面并沒有對數據確權作出規定,數據生產、流通、使用過程中各參與方的權利保障和責任承擔均缺少法律依據。林潔建議,盡快啟動數據專項立法,通過法律確立數據產權制度框架,明確數據產權的屬性、歸屬以及權利和義務,確保數據生產、流通、使用過程中各參與方依法享有權利、承擔義務。同時,制定國家數據要素登記制度,為各地開展數據要素登記工作提供指導。林潔認為,可依托深圳等國家數據要素流通樞紐節點,設立全國性數據登記機構,建設統一的數據要素登記平臺,打造全國一體化的數據要素登記體系。
雖然當前全國各地已經建設眾多的數據交易場所,但未形成一體協同、多級聯動的市場流通交易體系,特別是國家級數據交易所缺失,不利于大規模數據跨域流通,影響全國統一數據要素市場建設。
針對這個問題,林潔建議,統籌推進全國數據交易場所布局建設,面向北京、上海、深圳等已成立的數據交易場所,遴選試點承擔國家級數據交易所職能。制定全國統一的數據交易場所建設相關制度,推動形成統一規劃、統一標準、互聯互通的交易市場體系。
林潔建議,加快建立發展與安全相協調的跨境數據流動規則體系,積極探索建立跨境數據流通交易機制。同時,應充分發揮深圳毗鄰港澳的區位優勢,依托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等重大合作平臺,加快試點數據跨境流動合作,探索建設“粵港澳大灣區數據特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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